档案信息安全需要做哪些工作?

时间:2024-06-06     1748次     来源:互联网    

法律法规

 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

第五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,保障电子档案、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。档案馆和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,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

 

2.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》(国家档案局发布第13号令)

第四节 保管与保护第三十七条 机关应当根据档案载体的不同要求对档案进行存储和保管。档案存储和保管应当确保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。机关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,以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。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应当纳入机关总体应急预案。第四十条 机关档案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数量进行清点、对保管状况进行检查,定期对电子档案的保管情况、读取状况等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,并建立检查和处理情况台账。第四十一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对受损、易损档案进行修复、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。档案修复应当保持档案内容的完整,尽量维持档案的原貌。档案修复前应当做好登记和检查工作,必要时进行复制备份,做出修复说明。

如何做好档案载体的安全?

 

1.合理设置档案库房,根据不同材质的档案分类管理,有针对性的做到恒温恒湿,减少外界环境因素对档案的侵蚀。

2.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全面检查,对老化、破损、褪色、霉变等受损档案载体,采取抢救措施,使用安全、科学的档案保护技术进行修复、复制和更换。

3.入库前做好除尘、杀菌工作,减少纸张的磨损、腐蚀。

4.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,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档案进行全文数字化,减少档案原件的使用。